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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退出

9月29日,天津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将在为期50天的充分研讨后,启动实施“天津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

计划(草案)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管理措施。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出现如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同时全面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实行导师岗位聘期制与招生资格年审制,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加强交叉学科建设。

天津大学希望该“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35年时建成“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一流、国内引领”的新时代研究生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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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从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审核制”,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打破导师终身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并率先提出导师岗位与职称“脱钩”。

在对学生提出更严格要求的同时,早在今年6月份天津大学在导师岗位选拔与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再次强调,对师德失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严禁上岗;对在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及时处理。 同时,构建“全员、全周期、全方位”的导师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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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天津大学将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 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学术规范、学习年限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实施分流选择。

这一举措旨在严格培养质量标准的同时, 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给学生及时调整和选择发展方向的空间,避免临近毕业退出导致学生时间成本的损失,以及学校和导师教育资源的低效利用。

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天津大学也将完善常态化的学业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提醒关注研究生学业进展。

这次改革喜半参忧。

每次改革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提高学生自身质量的基础上,也在规范导师,导师再也不能理所应当的让我们去帮他接孩子、买菜、免费做项目了,典型的“好学生”越来越好,“坏学生”逼着你变好,感觉研究生生活又又又美好了!

但话说回来,混日子的同学们就惨了,通过改革制度倒逼学生潜心学习,玩命考研上名校,被“逼”退学,惨兮兮!各位还奋斗在考研路上的同学,你们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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