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制订)
(含作曲、电子音乐与录音艺术、指挥、钢琴表演、声乐表演、
西洋管弦乐表演、民族管弦乐表演、现代器乐各方向)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提高攻读表演专业各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表演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对表演专业硕士生的培养方案做如下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表演专业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独立从事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的水平和能力。
二、培养年限
表演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2-3年,培养年限为2~4年。
三、培养方案
1、总体要求:由于我国现行的学位体制规定,硕士学位是表演专业(作曲除外)的最高学位,因此,注重和强调表演专业各方向硕士生在表演领域的专业水准是制定其培养方案的重要考量依据。
2、文献阅读:表演专业硕士生须在就读期间,完成至少3篇(部)本研究领域的外文文献资料、10篇(部)本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中文文献的阅读,并撰写读书札记,接受导师、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或研究生部的抽查。
3、学术报告:表演专业硕士生在就读期间,须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举行1次学术报告会。其内容可涉及文献阅读综述、学位作品构思设计或学位音乐会准备情况等,以取得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的集体指导和帮助,报告时间约为40分钟;
4、课程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上规定的各类学位课程学分并通过教学实践和(或)艺术实践及外语达标要求。
5、外语达标:通过本院二级学位英语考试(程度相当国家英语四级);其它语种参照此达标要求通过相应的国家或本院的考试。
6、教学方案:
作曲、音乐剧作曲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4-46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 2学分(1学期)
20 世纪作曲技术及理论专著导读 2学分(1学期)
音乐形态分析及方法研究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史论研究 2学分(1学期)
技法研究 2学分(1学期)
电子、音响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 (共6学分)
非本学科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学科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实践 2学分(1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电子音乐作曲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4-46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 2学分(1学期)
20 世纪作曲技术及理论专著导读 2学分(1学期)
音乐形态分析及方法研究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史论研究 2学分(1学期)
技法研究 2学分(1学期)
电子音乐观念及作品研究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艺术实践 2学分(1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电子音乐设计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4-46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 2学分(1学期)
算法作曲及专题研讨 2学分(1学期)
电子音乐制作技术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类 2学分(1学期)
专业计算机技术板块 2学分(1学期)
电子音乐观念及作品研究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实践 2学分(1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录音艺术研究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4-46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 2学分(1学期)
音频技术及专题研讨 2学分(1学期)
音响分析与主观评价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算法作曲或音乐分析类 2学分(1学期)
专业计算机技术板块 2学分(1学期)
电子音乐观念及作品研究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实践 2学分(1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指挥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音乐表演风格及美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20 世纪音乐文献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管弦乐史论 2学分(1学期)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 2学分(1学期)
指挥排练实践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管弦乐器演奏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艺术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钢琴表演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钢琴艺术理论原著导读 2学分(1学期)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钢琴表演艺术风格研究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类 2学分(1学期)
室内乐 4学分(2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艺术/教学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声乐表演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音乐表演风格及美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20世纪音乐文献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声乐史论 2学分(1学期)
重唱、合唱 2学分(1学期)
德、意、法语(任选1门)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艺术/教学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西洋管弦乐表演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音乐表演风格及美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20 世纪音乐文献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管弦乐史论 2学分(1学期)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 2学分(1学期)
室内乐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艺术/教学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民族管弦乐表演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音乐表演风格及美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20世纪音乐文献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中国音乐及乐器史论 2学分(1学期)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 2学分(1学期)
室内乐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艺术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现代器乐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共46-48学分)
共同课(共8-10学分)
政治 4学分[2学分/学期×2]
英语 4-6学分[2学分/学期×2或3]
主课(共16学分)
主科 12学分[2学分/学期×6]
学位论文指导 4学分[2学分/学期×2]
专业必修课(共6学分)
乐器理论原理及分类研究 2学分(1学期)
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 2学分(1学期)
音乐表演风格及美学研究 2学分(1学期)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20 世纪音乐文献 2学分(1学期)
作曲技术或音乐分析类 2学分(1学期)
即兴演奏 2学分(1学期)
一般选修课(共6学分)
非本专业硕研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本专业本科课程 2学分(1学期)
非音乐类课程 2学分(1学期)
教学/艺术实践 4学分(2学期)
注:学生入学英语成绩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A班,学时2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未过当年国家外语分数线者,入学后进入英语B班,学时3学期,并参加外语达标考试。
四、中期检查
1、表演专业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由研究生部负责。
2、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成绩和学位作品创作或学位音乐会的准备或完成情况。
五、学位作品与学位音乐会
学位作品与学位音乐会是表演专业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表演专业硕士生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水平进行的全面检验,是培养表演专业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
(一) 学位作品
1、作曲方向:
⑴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⑵作曲方向的硕士生须提交3部各种类型,演出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作品作为学位作品。具体规定如下:
a、4人以内的任何组合的室内乐作品一部(4分钟以上);
b、4-12 人任何组合的室内乐作品一部(6 分钟以上);
c、大型管弦乐或相当于大型管弦乐编制的任何组合作品一部(10分钟以上)
其中一部作品须使用声乐和钢琴,另一部作品须使用民族乐器。
2、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⑴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⑵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硕士生须提交3部各种类型,演出总时间不少于26分钟的作品作为学位作品。具体规定如下:
a、 纯电子音乐作品一部(10分钟以上);
b、电子媒介加常规乐器作品一部(6 分钟以上);
c、大型管弦乐或相当于大型管弦乐编制的任何组合作品一部(10分钟以上)。
除纯电子音乐作品外,其他作品须使用声乐和民族乐器。
3、音乐剧作曲方向:
⑴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⑵音乐剧作曲方向的硕士生须提交音乐剧唱段或艺术歌曲5首,带乐队伴奏(总时间15分钟以上);大型管弦乐或管弦乐加电子媒介的音乐剧序曲1首(8分钟以上)。
4、电子音乐设计方向:
⑴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⑵电子音乐设计方向的硕士生须提交6分钟左右的小型电子音乐或混合室内乐作品2部;15分钟以上的中型或大型混合媒体电子音乐作品1部,其中包括总谱或设计谱、音响或多媒体形式的CD。
5、录音艺术研究方向:
⑴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⑵录音艺术研究方向的硕士生须提交6分钟左右的小型电子音乐或音效设计作品1部,其中包括设计方案、音响,或多媒体形式的CD;
(二) 学位音乐会
1、表演各方向:
⑴学位音乐会必须体现出演奏者对作品的深刻理解和表达这种理解的较完满的表演技术水准;
⑵各演奏(唱)方向的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所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独奏、重奏(室内乐)、协奏曲等,在风格上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⑶乐队指挥方向的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室内乐和大型乐队作品,在风格上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⑷合唱指挥方向的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纯合唱作品和带有乐队的声乐套曲或交响合唱大型作品,在风格上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2、电子音乐设计方向:举行30分钟左右的学位作品音乐会。
3、录音艺术研究方向:举行30分钟左右的学位作品发表会。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表演专业硕士生培养的组成部分,是对表演专业硕士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表演专业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⑴表演专业硕士生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对我国音乐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⑵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⑶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⑷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明确、材料确凿、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图表清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语言通顺、格式规范。能体现表演专业硕士生较全面的理论基础以及能独立进行科研的一定能力。论文不少于1万字(谱例、图表在外)。作曲、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剧作曲、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研究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同时还必须提供一篇涉及本人学位作品的创作札记(简述每部作品的创作观念及写作技法,字数不限。)
⑸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条例》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手册》关于《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
七、学位授予
参照《研究生手册》关于《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