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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玮 潘祎|群体性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

原创 徐玮 潘祎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群体性金融纠纷具有案件量大、涉诉主体多、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投资者较为分散但诉请之间存在共通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创新纠纷化解机制以实现群体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以及推动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针对问题,上海金融法院首创“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并推广至群体性金融纠纷的化解。该机制的核心是以示范判决促类案调解,主要目标在于通过示范判决为当事人提供预期,进而由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上海金融法院从多元化、智能化、协同化三个方面入手,在充分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激发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调解动力;打造“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并建立诉调全在线式工作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智能化便利化的调解服务,提高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意愿;构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在群体性金融纠纷风险防范、源头治理、合作化解方面的协同善治模式,共同推动群体性金融纠纷的诉源治理。

法院要切实增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能力。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成立近五年间受理了各类金融民商事、行政案件,其中就有大量的群体性证券纠纷。针对群体性证券纠纷的多元化解,上海金融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全国率先探索出“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并积累了丰富的群体性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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