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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海读大学,还可以转学去复旦、交大、同济等12所名校!你知道吗?

每年,上海插班生考试的招生政策都有所变化,简章一般在每年4-5月发布,具体哪些高校的哪些专业招生都可以清楚了解。要参加插班生考试的学生,可以到所在高校的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咨询报名事宜,同时,报考学生需了解,每人限报1所高校,因此要慎重考虑,再到目标学校招生网站索取招生简章和报考等级表,填妥后交到目标学校招生办公室,取得准考证后,插班生考试报名正式结束。

上海“插班生”考试时间、内容及录取、入学待遇是怎样的?

1、插班生考试在每年5月底进行,即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

2、插班生考试通常包括初试与复试两轮,复试包括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结束以后,被录取的学生很快就会接到录取通知书,8月下旬招收插班生的高校将录取名单上报上海市政委,协助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通过插班生考试进入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的一切待遇与正式统招学生一样的如:学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都是一样的。

上海“插班生”考试制度,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一个机会,牢牢把握住机遇,就能走出另一片天地。

现分享几则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未来,考到上海的同学们如果想参加插班生考试,可以留意当年的插班生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2018-2019年度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所修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3.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无违法违纪行为。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我校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入校后不能再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以及与考试相关的讲座。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提供考试样卷和复习资料。“英语”考试不含听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三、报名程序

1. 考生须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http://202.120.1.38/),选择页面右上角“插班生注册”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高校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9日。

2. 考生须将纸质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到我校招生办。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下午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材料包括:

上海交通大学插班生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2018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一般在学校档案馆,须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其他附件(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4. 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材料寄送到达状况、初审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信息。

四、选拔及录取程序

1.笔试

笔试预定于5月26日(周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地点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依据各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确定各专业面试入围线,笔试总分过线的考生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预定于6月初进行,面试地点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我校将综合考虑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人选。

3.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报到时须提供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提供或有不及格课程,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4.其他事宜

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法学、行政管理、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法学、行政管理、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学费人民币5,000元/人·年,医学院专业学费人民币6,500元/人·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七、监督机制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

http://admissions.sjtu.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

同济大学2019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济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同济大学2019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1、参加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8-201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体育类专业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

2、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高考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须达到2018年秋季高考理科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海、浙江报名考生的高考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且成绩达到2018年秋季高考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3、完成学籍所在高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学籍所在高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招收插班生计划总数为8名,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专业 学制 学费 计划数 沪、浙高考 选考科目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地质工程 4年 5000元/年 4 物理 理科 地质学 4年 5000元/年 4 物理 理科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9日。

(1)进入统一报名平台,申请报名号(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查看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等信息);

(2)登录统一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然后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同济大学”;

(3)根据我校报名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2、邮寄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邮编200092,信封上注明“插班生报名”字样),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报名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5)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报到注册信息);

(6)身份证复印件。

3、查看报名材料接收状态和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自5月8日起,可在材料送达后登陆统一报名平台查看。

4、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而造成不能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总分100分)、大学英语(总分100分)、普通物理(总分100分),参照我校一年级本科生相关课程的学习要求进行考试。

考试日期: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考试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9年5月23日起,考生可登陆统一报名平台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考生凭《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通过统一报名平台发布。

五、预录取原则及程序

1、考试成绩公布后,按三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质量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

按照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数进行专业预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对报考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入围考生不予录取。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划定合格分数线、专业预录取过程中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成绩高低为顺序处理,再成绩相同时,以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与高考数学总分的比值高低为顺序处理。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2、预录取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3、预录取考生当年9月凭预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相关手续。

4、预录取考生来我校报到时,须提交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

5、预录取考生在正式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前,若违反《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同济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6、插班生在办理完成规定手续后取得我校本科生学籍。

六、其他须知

1、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执行。

2、插班生不享受同济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插班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我校对应开课院系根据自行制订的办法,采用审核、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有可能要求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如需补修课程较多,将安排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4、插班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我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七、监督机制

为确保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插班生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八、附则

1、考生不得有伪造有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预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高校。

2、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报名及选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插班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东华大学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多元化选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机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9〕24号),东华大学2019年继续招收插班生。

一、学校性质、地址

东华大学系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东华大学分为两个校区,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2018年秋季入学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且品德优良、无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者。

2.招生计划

2019年东华大学插班生的最大招生计划数为6名,详见“东华大学2019年招收插班生分专业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

1.2019年5月6日-5月9日,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东华大学2019年插班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大类或专业。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签名,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复印件(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公章);

4)在读(学籍)证明(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5)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建议使用顺丰于2019年5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东华大学教务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49室,邮编:201620,信封上注明“插班生报名”字样)。

4.5月10日-5月15日 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5.收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共计66元,采用网上缴费方式。

6.缴费办法: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报名平台上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17日,缴费失败的学生报名无效。

7. 5月23日-5月24日,已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8. 5月30日-5月31日,通过笔试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

笔试:2019年5月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2019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具体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内容:

1)笔试: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满分各100分。笔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笔试结果可于2019年5月30日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2)复试:通过笔试者参加复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科学素养,创新意识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复试满分30分。复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两门笔试科目的卷面总成绩,各专业(大类)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根据考生两门笔试科目的卷面成绩与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经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3.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东华大学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东华大学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不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4.录取的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进行转换。取得学籍后修满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东华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取得东华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获得东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

七、录取时间

插班生拟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在东华大学教务处网(网址:http://jw.dhu.edu.cn/)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插班生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学生报到情况确定,9月以发文形式上报市教委。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7792065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行政楼249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九、其他工作事项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插班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插班生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插班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3.监督电话: 021-67792259

十、本招生简章由东华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东华大学2019年招收插班生分专业计划表

华东政法大学

一、校名、地址

学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邮编201620)

二、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报名条件

2018-2019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无违纪违规记录,大一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

六、招生专业以及计划

招生计划为26名,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经济法学院 法学(经济法) 3人 国际法学院 法学(国际经济法) 3人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8人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 4人 社会学(社会管理) 5人 社会工作 3人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该校招生网站查询。

八、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250分,笔试科目为大学语文(总分100分)、大学英语(总分100分)、法律基础(总分50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学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录取。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比较;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录取,不再与考生联络。

(二)录取程序

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该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该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该校相关专业就读。

十、学费标准

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 法学(经济法)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1200元/人/学年 法学(国际经济法) 政治学与行政学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社会学 社会学(社会管理) 社会工作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其他须知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9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3日(周一)9:00-15:00

地点: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 交谊楼 一楼 第四会议室

(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习成绩证明原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4)2018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印章或档案馆印章;

3.缴费事宜

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插班生考试报考费将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具体标准为: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92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5月16日,考生在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缴费流程要求以及缴费标准,在5月16日-17日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插班生报名流程,不予参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23日以后打印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笔试参考书目

1.大学语文(古文部分参考书目:《古文经典选读》,侯迎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版);

2.法律基础(参考书目:《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科目 时间 地点 大学语文、法律基础 5月26日(周日)9:00-12:00 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明法楼西楼 大学英语 5月26日(周日)14:00-16:00

十四、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明志楼A210),邮政编码:201620

咨询电话:021-57790220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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