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有关说明公布如下: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以下简称学科专业)
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哲学[01]
各学科专业
333
47
71
经济学[02]
各学科专业
338
47
71
法学[03]
各学科专业
331
47
71
教育学[04]
各学科专业
350
51
77
文学[05]
各学科专业
365
55
83
理学[07]
各学科专业
288
41
62
工学[08]
各学科专业
273
37
56
管理学[12]
工商管理[1251]
162
39
78
公共管理[1252]
173
43
86
会计[1253]、审计[1257]
201
52
104
工程管理[1256]
176
43
86
其他学科专业
347
49
74
特别说明:
1.上述基本要求为我校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的最低复试要求。各学院(所、系)将在学校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该学院(所、系)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陆续公布。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省份为内蒙古、吉林、湖北、新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联合培养专项)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88%。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2024年学校相同学科的学校线执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106%。
4.我校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5.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外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相关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