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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2019年10月)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

(2019年10月)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我校“十三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校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对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博士生、硕士生成果要求做出如下规定。

 

一、成果计分标准

   

    成果计算采用记分制,以“分”为统计单位。若一项成果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取最大分值计分。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含第二导师)是第一作者;

2、所有成果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即从入学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前所获得。

 

(一)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成果种类

成果范畴

单篇分值

学术论文

A类

A0:SCI,SSCI高被引或者热点论文

26

A1:SCI,SSCI一区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20

A2:SCI,SSCI二区论文

16

A3:SCI,SSCI三区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外文版)

12

A4:SCI,SSCI四区论文;CSSCI各学科排名前3的期刊;主要内容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不含论文摘编)学术论文;被A&HCI(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期刊论文;中国航海学会学术年会一等奖论文

8

B类

被EI检索的期刊论文;CSSCI各学科排名前4-8的期刊;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一等奖论文;中国航海学会学术年会二等奖论文

6

C类

C1:主要内容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不含论点摘编)学术论文;《人民日报》理论版、《文汇报》理论版、《解放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4.5

C2:除A、B二类期刊外,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二等奖论文;中国航海学会学术年会三等奖论文

3

D类

被SCI、SCIE检索的会议论文;《上海海事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扩展库目录期刊;国外正式出版的外文期刊论文;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三等奖论文;中国航海学会学术年会优秀奖论文

2

E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

1.2

F类

被EI、ISTP、ISSHP检索的外文会议论文

0.6

G类

有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须由相关学位分委会提供认定期刊清单)

0.5

说明:

1、各类期刊的认定标准参照科技处相关文件;成果类级认定如有异议,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定。

2、学术论文需得到导师认可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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