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上海春季招生考试  > 上海海事大学2024年春季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2024年春季招生章程

(1)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4年2月19日9:00-22:00,2月20日9:00-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2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月23日-2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4)3月2日-3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体检合格的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招生章程中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学生体检特殊要求核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且不参与录取排序。

(5)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学校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相关综合评价信息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考生于2024年2月28日之前,自行向学校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