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重点材料审核
一.申请对象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二.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本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三.普通话水平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申请人至单位人事处报名,单位人事处经汇总后报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2.9月11日-20日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
3.申请人完成申请及资料审核后,纸质申请材料交单位人事处;
4.10月7日-10月10日,单位人事处汇总申请材料至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5.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时间下载测试证,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后根据系统提示时间下载体检表并完成体检;
6、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体检通过后,单位按规定时间领证,下发。
若申报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
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稍后将发布在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请相关申请人关注。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即日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核验,若核验不通过,请尽快做学历认证,普通话证书若遗失补办原件。
2.准备报名照,照片要求见附件。
3.申请人为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申请思政系列教师资格证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辅导员申请非思政学科及行政兼课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供2023年教学任务书,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
4.在9月11日前准备公积金缴费证明,末次缴纳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格式不限,证明上必须清晰显示交金单位和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
5.检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在网报时须在有效期内。
6.提交给人事处的纸质材料和原件保持1:1比例,不得缩小和扩大。
7.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若申请人在今年已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但目前流程还在进行中,若有需要请自行决定是否中止,若中止,请自行联系申请机构。
个人证件照要求及材料样张等请申请人自行向人事处索取。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