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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3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党政联席会充分讨论,特成立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招考领导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并监督、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点的考试、招生及复试环节,并对我院的专业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

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四、统招名额(不包含推免人数)

专业名称

统招名额

外国语言文学

22

英语笔译(全日制)

47

日语笔译(全日制)

12

法语笔译(全日制)

4

英语笔译(非全日制)

35

日语笔译(非全日制)

20

法语笔译(非全日制)

15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微调,统考招生数以实际为准。

五、复试形式、时间、考核办法

我院2023年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如下:

环节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2023年3月31日(周五)

9:00-11:00

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C楼104

1. 带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通过闸机刷身份证入校。

2. 根据现场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熟悉场地。

环节2:统考面试

专业

时间

地点

备注

外国语言文学

3月31日(周五)12:30-18:00

D209

准备材料:每位考生准备外文个人简历(不少于500外文词),限一页A4纸,打印5份。

日语语言文学/

日语笔译

3月31日(周五)12:30-18:00

D213

英语笔译

3月31日(周五)12:30-18:00

D215/D216/D217

复试总分300分,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为:听力100分,口语100分,专业能力考核100分。三部分内容均通过考官和考生问答的方式进行,每部分分值由考官综合评判。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调剂复试安排等待学院后续通知。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要求,在 2023 年 3 月 29 日 22:00 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mis.shu.edu.cn/PHP/ZS/)进行材料提交,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按照学院招生名额、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总和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依然同分,优先录取业务课二成绩较高的考生。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研究生统考复试。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信息

我院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全日制)、055107法语笔译(全日制)、055105日语笔译(非全日制)、055101英语笔译(非全日制)、055107法语笔译(非全日制)有调剂名额,请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提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九、招生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246,学硕张老师19539461846,专硕汪老师19539463979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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