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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今起报名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时间:8月10日10:00-8月18日16:00

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考。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单位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考试时间、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6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7日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0:00-8月18日16:00。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通过核查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12日10:00-10月15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其他相关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建议考前21天回沪且不离沪。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于8月20日(9:30-11:30,13:30-16:00)致电61969080,按照要求提供审核材料,并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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