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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学院已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化学化工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王开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王华博、化学系副系主任马荔、化工系副系主任李学刚、高分子系副系主任郭晓霞、2020级本科生思政教师梁晶、本科教务赵红和教务秘书康新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根据学校要求召开相关会议,根据各系的实际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名额,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将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2、学院将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学院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建立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

3、学院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4、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可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分值可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必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之后才可纳入学院本次的遴选指标体系。

6、根据化学化工学院的专业学术特点,制定本院(系)推荐选拔科研成果特长生的推免文件。推免科研成果特长生工作需满足以下原则:

(1)学院成立5人以上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2)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学生如在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有SCI收录其论文的情况,可作为科研成果特长生进行推免,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学术专长学生,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7、学院已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已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将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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