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要求
1.场地器材规格
考试场地设置在室内,地面材质为运动地板或运动地胶;乒兵球台长2.74米宽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0.76米球网高15.25厘米,网柱外缘离球台边线距离15.25厘米。
乒乓球拍大小、形状不限,两面均必须无光泽;有覆盖物时,一面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和球的颜色明显不同的明亮颜色。考生可以自带球拍。
考试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40+非赛璐珞乒乓球,球重2.50-2.77g,直径40.0-40.6mm。考生不能自带球。
2.考试操作要求
同一名考生在同一张球台完成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先左推右攻,后发球,完成左推右攻考试后,方可进行发球考试;若考生一开始或中途放弃左推右攻考试,发球机不发球或停止发球,可以继续参加发球考试,但是,不能再进行左推右攻考试。
每名考生考试1次,考试无成绩者,只能增加1次机会;仍然无成绩者,该项目考试计0分。考试中途,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有效次数。
考试结束后,两项内容有效次数累计,根据评分标准将累计次数转化为考试分数。
二、具体项目要求
1.左推右攻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使用发球机,发球机设置在考生对面球台中间位置,出球口在台面以上;发上旋球,频率和球速适中,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
(2)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使用全台左推右攻技术。右手持拍考生,在左半区边线附近设置第一落点,右半区边线附近设置第二落点,左半区用反手击球,右半区用正手击球。左手持拍考生,球的第一落点和第二落点顺序与右手持拍考生相反。发球机发球落点如图所示:
考生听到考试信号后进入场地,站在球台端线外、中间位置;发令后,发球机定点向第一落点和第二落点交替发球,同时开始计时;考生先从左(右)半区第一落点用反手击球,在右(左)半区第二落点用正手击球,考生在球台两个半区连续使用反手、正手交替的顺序击球,击球后,球落在对面台面为有效击球,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击球不计数,累计有效击球次数。
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坚持继续考试,中途不能再主动停止考试。考试结束后,补齐发球机失误的发球数量。
考生完成规定数量的左推右攻后,立刻移动至相应半区,开始发球,计时不停表。
(3)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①0未按反手、正手循环击球的顺序要求击球。
②击球后,球未落到对面球台台面。
③击打尚未触及本方球台台面的来球。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击球不计数。
2.发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每一张球台旁边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盆,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试期间,考生可以自主移动球盆。
(2)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使用发球技术,发球方法及球的旋转均不限。考生完成左推右攻后,移动至左半区或右半区站位,开始发球,站位选定后,不能更改;发球时身体任何部位均不可以越过球台中线。第一次发球的落点必须在考生对角半区,第二次发球的落点必须在另一半区;考生要按照发球落点交替、重复的要求,持续发球。考生站位与发球落点如图所示:
发球时,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球应静止于手掌上,持球手放于本方球台端线以外、台面以上,垂直将球向上抛起,球必须离手,待球下落后方可击球。击球后,球先触及本方台面,后越过球网并触及对面球台的台面,为有效发球。
发球犯规或出现其他失误情形时,当次发球不计数,但考试继续进行;累计有效发球次数。
考生提前发完规定数量的球或考试时间到,考试结束。
(3)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①未按交替顺序将球发至指定区域。
②球触及本方台面,未触及对面台面。
③球未触及本方台面,直接触及对面台面。
④没有抛球。
⑤发球擦网。
⑥发球时,身体越过中线。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发球不计数。
三、评分标准
提示:乒乓球考试时间为90秒,发球机在35秒内发30个球,剩余时间考生发球,供球数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