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升本(普通应届毕业生)、高本贯通: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由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加组成,满分150分。
(二)各大类以及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公布的原计划数减去保送录取数以及免笔试入学(面试)录取数的差额数作为实际招生计划数。
(三)“专升本”考试合格线为考试满分的60%,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在合格线基础上,根据专业大类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大类内为分数优先原则)。
(四)高本贯通转段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考生转段资格线为考试满分的60%或为该专业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成绩总平均分的70%,两个条件取低值。
(五)同分规则:考生同分时,按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六)调剂规则:对达到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调剂至同一大类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各大类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专升本(退役士兵)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适应能力分流测试成绩和加分组成,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地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成绩满分200分。
(二)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三)同分规则:考生同分时,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四)调剂规则:对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其调剂至第四大类相关招生专业。
三、免笔试入学(面试)
(一)用于免笔试入学(面试)考生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应届毕业生各招生专业计划的30%,作为预录取依据的总分为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为考试满分的60%,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在合格线基础上,根据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同分规则:考生同分时,按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三)调剂规则:对未被所填专业预录取、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当同一大类其他专业免笔试入学(面试)计划尚有空额时,我校将其调剂至同一大类其他专业预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以录取。各大类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四、其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的考生可申请保送我校相关专升本(含高本贯通)专业。
(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与所学专科(高职)专业需满足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要求,对于不满足的专业志愿我校视作无效专业志愿。
(三)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未能获得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