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考一建?那你都知道报名要求么?不知道自己专业符不符合?赶紧看看以下一建考试要求吧!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以及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定义,请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二)在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试。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100个,相近专业9个。
本表(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注:由于地方政策略有不同,不在专业对照表中的专业可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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