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的作用,为申请境外学习但因疫情未能成行的中国内地学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我校研究生院现为符合条件的拟出国留学人员提供在国内就读研究生课程的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章招生简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现结合北师港浸大发展规划,我校研究生院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北师港浸大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高质量博雅型大学。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生层次:研究生
招生类别:自主招生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颁发证书:入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学生信息将录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招生对象:凡已获得境外大学研究生(含:授课型硕士课程、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1年秋入读境外研究生课程的中国内地学生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
授课型硕士课程:传播学文学硕士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数学
第二章报名程序
第四条 报名资格:凡符合本方案规定招生对象范围的学生均可报名。
第五条 报名日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9月1日。
报名程序
授课型硕士课程: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即登录研究生课程申请系统进行注册(http://gsadmission.uic.edu.cn),填写并在线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个人基础信息;
②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成绩单;
③ 语言证明(如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有));
④ 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⑤ 个人陈述(中英文均可);
⑥ 境外大学授课型硕士课程录取通知书;
⑦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⑧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备注:以上①-⑦项材料为必要材料,第⑧是可选的。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
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https://gs.uic.edu.cn/graduate1/Research_Postgraduate_Programme.htm
第三章录取程序
第七条 选拔程序及录取标准
1. 研究生院及各学部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面试。如达到录取要求,学校将通过电邮的方式通知录取结果。
2.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将对申请者的原录取大学世界排名、本科或研究生(如有)阶段学业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
3. 通过本方案招收的学生,入学后的教学计划、学习资源、收费规定和管理安排等将由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考生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授课型硕士课程:港币120,000元/专业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人民币90,000元/学年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我校研究生院。
第十一条 我校研究生院负责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会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最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十三条 我校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合作,请家长和考生们谨防误导或受骗。
第十四条 北师港浸大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授课型硕士课程咨询部门:研究生院
招生热线:(0756)3620377
电子邮箱:
gs@uic.edu.cn(授课型研究生课程)
gs_rpg@uic.edu.cn(研究型研究生课程)
学校网址:https://www.uic.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uic.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