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交流方式:线下,越南(胡志明校区或者河内校区)
2.交流时间:2021秋季一学期(学期2:2021年6-10月;或者学期3:2021年10月-2020年1月)
3.交流名额:2名本科生(大二/大三),1名研究生(研一/二)
4.交流费用:免学费
二、选拔要求
1.专业要求
不限
2.可选课程
请参见https://www.rmit.edu.vn/study-at-rmit/international-students/course-search-for-international-students?mc_cid=d895c72344&mc_eid=8c4232b30a
3.语言要求
-Toefl 60或IELTS 6
4.成绩要求:
-GPA 2.0/4及以上
三、申请时间节点
3月31日前 本科生在本科生院交换生平台申请,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申请
4月02日前 国际处完成提名
4月23日前 入选学生按照外方通知要求完成网申
如有问题,请以邮件方式向国际处学生交流科咨询。邮箱:stuex@nju.edu.cn
四、校内申请流程
(一)本科生
1.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elite.nju.edu.cn/exchangesystem/admin),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2.院系审核(及时提醒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核)。
3.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本科生院。
4.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注:考虑到疫情影响,请各位同学完成线上申请后将承诺书打印下来,按要求将其上的两段文字抄写好签名后用扫描全能王APP扫描(或拍照)并在文末项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原件请自行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2.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3.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联系人:本科生院苗老师
联系电话:8968163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二)研究生
1.学术学位研究生校内网申:
(1)登录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点击“申报系统”—“国际交流”—“校际交流合作”,进行网上申请。
(2)学生于研究生院规定日期之前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至院系,院系审核后,确认推荐排序,汇总排序以及学生个人材料邮件发至田老师(tfn@nju.edu.cn,89682463)。
①研究生校际交流校内推荐表
②个人简介
③相关语言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人员信息表
(3)纸质材料留存好正常开学后补交,研究生院汇总后进行选拔,确认后发给国际交流处。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网申:
(1)申请人于研究生院规定日期之前(与学术学位一致,参见培养办通知)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至院系,院系审核后,确认推荐排序,汇总排序以及学生个人材料邮件发至杨老师(yangqian@nju.edu.cn)。
说明:研究生申请和派出期间必须在籍在校(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函件,少敏计划研究生需提供当地教育厅主管部门函件)
①研究生校际交流校内推荐表
②个人简介
③相关语言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人员信息表
说明:导师签字环节以邮件形式在院系审核
(2)研究生院汇总后进行选拔,确认后发给国际交流处。
(3)请各位同学纸质材料留存好,正常开学后补交到所在院系,院系汇总交研究生院。
五、务必注意事项
1.请依照《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务必在出国(境)前于OA系统上传本科生/研究生因公出国审批表及外方录取函,完成出国(境)审批流程。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报销,且会受纪律处分。
2.在出国交流前,须下载并签订《南京大学校际学生国际交流项目责任书》;该协议“监护人”一栏,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签。具体递交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
3.交流生返校后,务必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流办公室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交换生活,详细描述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最好为横长型。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按照“学号+姓名+交流项目+交流时间”的格式命名邮件和附件,例:《121076433张三牛津大学2016年暑期》。)提交邮箱:stuex@nju.edu.cn
4.由于邮件量较大,为了不耽误回复提问,请学生先点击以下“问答在线”网址:https://stuex.nju.edu.cn/2544/list.htm,请在“问答在线”网页的检索框中输入你们问题中的一个关键词,点击“搜索”按钮检索相关相似问题的回答。
5.国际处建议获得我校正式推荐的同学视情况尽快办理个人护照,以免耽误对外材料申报。为确保交流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6.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7.若涉及“official nomination letter from home university”,则统一由国际处出具。
8.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9.部分国外高校,尤其是日本高校,要求交流生提交体检报告。表格请至对方大学网站下载,到南京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进行体检,一般在3-5个工作日取回报告。
10.请在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11.关于出国过程中须办理的手续和流程请参见学生交流办公室网页:http://stuex.nju.edu.cn/中的“出国留学”菜单下的“留学须知”和“具体流程”,以及“问答在线”菜单下的内容。请仔细阅读,对于网页中已解释过的问题,如果重复提问,恕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