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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

首都医科大学考试命题、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质量控制要求(试行)

课程考试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可反馈学生、教学、管理等多方面信息,是进行教育测量与评价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对于考试取得的数据是否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结果。为了有效地发挥考试的功能,保证学生成绩考核质量,规范课程考试试题编制和统计方法,对本、专科学生成绩考核的试题编制和成绩统计方法提出要求如下:

一、考试计划的编制原则

考试要目的明确,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较好地覆盖整个教学内容。命题方案要合理,要科学,要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要按照教育目标分类各层次的要求来进行。基础阶段宜偏重知识的掌握,回忆、解释层次的试题比例应适当加大;临床阶段宜偏重临床分析和处理能力的培养,问题解决层次的试题比例应适当增大。

1.为保证考试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足够的覆盖面,试卷必须要有足够的长度。试题题量和时间的确定原则是以中等水平的学生答满整个考试时间为度。各阶段综合考试试题量为200分值,时间为3小时;基础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一般确定为:试题量100或150分值,考试时间2小时;临床阶段各类考试按《首都医科大学关于临床教学阶段考试管理的规定》执行。

2.试题中,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约占50%—60%,熟悉的内容约占30%—40%,了解的内容约占10%~20%左右,要突出重点,照顾全面。

3.命题应符合教育目标分类的原则。在基础教学阶段,回忆(知识记忆)、解释(理解)、问题解决(知识应用)三个层次试题的比例目前大致为50% :30% :20%;临床教学阶段的考试应逐步加大后两个层次的比重。

4.试题的难易程度应视考试的目的而定。多数考试的试题平均难度在0.6左右较为合适。在编制试题时,可保持全部试题中有2/3的试题其难度值在0.4~0.7之间。可以将试题难易程度划分为三等,按 难 : 中 : 易 = 10~20% : 80~60% : 10~20% 的比例组成试卷。

5.考试要求主观题(自由应答题)和客观题(固定应答题)并用,并符合主观题 : 客观题 = 30-50% : 50-70%的比例。

6.考试命题应遵循:试题抽样具有代表性、试题表述的简明性(简单、明确、清晰)、试题彼此间的独立性以及命题与答案同步进行、试题有利于客观评分等原则。

7. 为便于统一要求,规范试卷格式,各院系原则上不要自行设计试卷抬头,该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二、编制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

考试必须首先从编制考试命题计划,保证试卷的内容有效性入手。必须要以由命题教师编制、经过学系(教研室、中心)主任审核的“考试命题计划细目表”作为编制试题的依据。

“考试命题计划细目表”应该按照教学内容(章节)纵向排列,并按各部分的教学时数和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权重;之后再按教学大纲要求、教育目标分类、试题类型和难度等几个方向进行分解,构成细目表的“横向”。按照细目表编制试题,是对保证考试质量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

三、学生成绩统计

学生考试成绩,是科学地评价学生和教师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反馈教学工作、管理工作中有关信息的重要途径。每次考试之后, 要求必修课须至少按规定进行以下4项学生考试成绩的统计:

1.学生成绩频数、频率分布表、分布曲线或直方图

(1)频数、频率分布表:将考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分数,从0分-100分,以 10分为组距,共分11个组段,填写各组段的频数和百分率。

(2)频数、频率分布的分布曲线或直方图

绘制上述频率或频数分布的曲线或直方图,以观察分布情况。

2. 学生成绩分布的正态性检验

(1)D检验法。方法参看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供卫生专业用)《卫生统计学》。

(2)矩法。方法参见附件2。

3.平均分(算术均数和中位数)和标准差

方法参看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供卫生专业用)《卫生统计学》。

4.最高分、最低分和全距

各类课程成绩考核平均分、标准差、全距正常值(供参考)见附件3。

四、考试效度、信度和试题质量分析

要确定考试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正确,考试之后,要选择部分课程,特别是经成绩统计发现问题较大的试卷进行考试效度和信度的评价。为确定试题的质量,加强题库建设、完善试题的有关数据,获得改进教学和考试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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