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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MB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批准西北工业大学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2009年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日制MBA”)346名(含40名EMBA)。

一、培养

(一)培养目标

1.MBA培养目标:MBA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系统的管理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管理实践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与未来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EMBA培养目标:EMBA项目以成就受人尊敬的卓越领导者为使命,培养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MBA、EMBA学制及学习方式:非全日制MBA、EMBA学制为3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三)培养费

1.非全日制MBA培养费:经典班14.8万元,翱翔班18.8万元。培养费按学年缴纳。

2.非全日制EMBA培养费为24.8万元。培养费按实际学习年限分两次缴纳。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类别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MBA、EMBA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类型。定向就业的MBA、EMBA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报考点在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报考无效。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2023年12月23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23年12月23日下午:英语二(满分100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六、录取

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2.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MBA(含EMBA)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MBA教育中心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另行制定。

八、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管理学院205室

电话:029-88494191

网址:http://zyxw.nwpu.edu.cn/index.htm

邮箱:mba@nwpu.edu.cn

emba@nwpu.edu.cn

(注:本招生简章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西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以上全部内容如有与当年国家文件或与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简章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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