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
1.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23日-8月25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2.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24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3.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4.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5.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还应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网报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审核、交费时使用。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中注协咨询办理(咨询电话+8610-88250110,+8610-88250119)。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应考时需携带)的扫描件。
2.首次报名的中国公民(不含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