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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

6月16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通知,《CCAR-66R3实施及CCAR-66R2执照转换方案》已经正式印发。

同日,飞行标准司向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维修单位、维修培训机构发布了《关于CCAR-66R3实施后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及考试转换事宜的通知》。

该文件指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3)已颁布并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为做好 CCAR-66R2 到 CCAR-66R3 的转换工作,飞行标准司已经印发了《CCAR-66R3 实施及 CCAR-66R2 执照转换方案》。方案允许维修人员在过渡期内选择按照 CCAR-66R2 继续完成考试或者按照 CCAR-66R3 转换处理。

特别说明的是,因按照 CCAR-66R2 的考试仅保留至 2021 年 7 月 1 日,之后也不再进行转换处理,请各单位向维修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慎重做出选择,并建议 CCAR-147 维修培训机构不再新开班进行 CCAR-66R2 的执照培训,否则,对维修培训机构和维修人员执照申请人的利益损失均需自行负责。

文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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