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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以及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   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线下面试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二)   复试日程安排(复试钉钉群:73610003767)

时间

安排

说明

地点

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4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到资格审查政审

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6教研楼中129

郑老师

86878539

4月12日

上午8:30开始

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

面试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笔试

考场及候场教室:下沙校区第6教、第7教(具体请关注调剂群发布)

李老师

86878539

备注: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未按要求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拟录取结果提交学校审核后统一公示;具体复试办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hdu.edu.cn/2024/0321/c1721a262287/page.htm)、我院官网(https://cmee.hdu.edu.cn/main.htm)及复试钉钉群发布信息为准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2、复试题目是难度适中的客观题或综合性、开放性的主观题。 

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的主要内容有: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材料工程专业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5、资源与环境专业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上述专业课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环境地学、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材料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理解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四、复试前准备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表(请点击文末附件下载后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公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成绩单复印件(5份)

(5)复试登记表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4)、(5)条材料,面试现场交给复试秘书)

3、政审表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

5、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6、体检:复试期间,我校校医院开放考生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未按要求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流程

1、每个考场1位考生在场内面试,下一位考生10分钟后去场外等待,其余在候场教室等待,候场教室内须上交手机,等个人的复试结束后即可领取,复试期间不得交流复试内容,如有违反按违 纪处理。

2、进入面试考场后先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给复试秘书进行身份核验并领取一张答题纸,再提交复试登记表给复试秘书,提交个人陈述表和成绩单复印件给5位专家。

3、复试开始,考生先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随机抽取一套题进行作答),最后进入专家提问、综合考查环节,时间总长不少于20分钟。

 

六、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

(1) 英语翻译及交流环节:英语听说能力(20分)

(2) 专业知识考查环节: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3) 专家提问环节:应变能力(思维活跃度、回答问题准确度、知识面等)(30分)

(4) 综合考查环节:综合素养(清晰性、严谨性、逻辑性等)(20分)

(5)思政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与否)

 

七、录取工作

(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4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  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调剂生挑选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材料工程专业接收材料类的考生,资源与环境专业接收环境类的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材料工程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应与材料类科目相关,调入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应与环境类科目相关。

 

十、预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专业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拟调剂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0500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材料与化工

52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601

19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700

0857资源与环境,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11

 

十一、其它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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