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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公告已公布!8月11日报名!】

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公告已公布!8月11日报名!更新时间:2023-08-08 09:31:25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浏览375收藏75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摘要 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根据公告了解到,2023年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20日,考生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根据公告了解到,2023年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20日,考生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8月来临!执业药师开始报名啦!因往年总有考生错过报名时间,所以我们推出了“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汇总了2023年各考区报名时间,考生预约成功,即可以短信形式接收报名提醒啦!忙于工作生活无法及时获取报名时间的考生们赶快预约哦!

原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 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 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21 日至 22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 月 21 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 月 22 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点设在各市(含义乌市,下同),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要求,自 2022 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要求有所调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累计参加全部 4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3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5 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3 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可报考只参加其中 2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两科”)。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涉及学历专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等,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说明》执行(见附件 1)。【特别提醒:“免两科”级别有 2 种情况,所免科目各有不同,提醒符合相关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不要选错科目。】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考试当年年底。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详见附件 1。考生如有报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市(考区)的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2)。

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4 个 4 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 2 个科目(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证书上的错误信息不能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并且学历等证书网上自动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 5 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于 8 月 11 日至 20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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