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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22]010号)要求,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为了科学有效地选拔人才,规范选拔工作制度与程序,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现将博士招考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考安排

(一)招收类别

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详见后续通知。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二)组织形式

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形式开展,考核平台选用学信网或腾讯会议。

(三)时间安排

1. 3月2日至3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需提交材料请见: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报考指南,考生将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日(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或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3号教学楼256,宋老师(收),(010)68911968。

2. 4月1日完成资格审查。

3. 4月2日至参加考核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 4月6日-15日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5. 4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6. 5月3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及录取工作。

二、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由各学科资格审查专家组组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总分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考核。

学院于2022年4月1日向研招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2年4月2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远程网络综合考核。

三、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安排

(一)考生身份确认

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前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及身份证。

(二)远程网络平台及环境测试

为确保网络考核过程系统顺畅,在考核开始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考核开始时,首先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协助综合考核专家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三)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流程及要求说明

正式考核开始前考核专家组和考生确认考核须知,考核专家组可在考核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考核环节。

(四)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内容及流程

1. 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 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 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 综合考核专家从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考核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会调整考生面试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考核工作。

四、录取

(一)拟录取要求

1. 学院录取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2. 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与《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3. 由于报考博士生导师的生源数量不均衡,在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有招生名额的情况下,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可调剂录取同一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专业调剂,需要跨学科调剂的应征得原学科所在学院及拟录取学科所在学院的同意,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

4. 拟录取分数要求

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专业综合20分、综合能力40分),拟录取名单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要求

对于部分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要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它

博士招生涉及的专项计划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等,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选拔工作及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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