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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六科教材变动深度解读

2020年注会教材下发,那现在拿到教材,不知道如何开始备考或者教材还在路上的小伙伴,我们先提前了解下教材的变动以及今年的备考方案吧。

《会计》

一、2020年会计教材变动

(一)主要变动

2020年会计有三章的内容进行了全新的改写,其实这三个章节的变动也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内的,2018年12月31日、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30日,财政部相继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其目的也是由于新的收入、金融工具准则相继出台,为了保持我国会计准则的规范性,使一些核算逻辑保持一致,这一修订,体现了会计教材贴近最新的会计政策,同时也增加了学员备考的难度,但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心,根据注会考题“变动章节必考”的规律,我们相当于已经预测出了考题方向,大家在平时的学习中做好充分的练习即可。

(二)次要变动

根据以上总结,会计教材贴合最新政策的特点又一次被证明,无论是税率、报表项目还是政府会计章节的变动,都体现了会计教材的“与时俱进”,我们学习的知识,是符合目前的政策的。

同时,对于错误内容的修改,使得会计教材更加严谨,但在学习过程中也注意不要完全依赖教材,需结合中华会计网校各位老师授课讲义进行学习,老师的课程例题都是经过筛选与校对的,同时老师在课堂上对于教材错误也会有所提示。

2020年教材对2019年教材错误的更新举例如下:

二、如何通过2020年会计科目考试

了解了2020年会计教材的变动,那我们如何备考2020年的会计考试呢,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进行:

(一)熟悉教材结构,分层掌握

根据2020年教材,我们简单进行了区分,可以分为基础章节、重点专题章节、主要变动章节、特殊事项章节。对于基础章节,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且容易与其他章节结合考查,需要全面掌握;对于重点专题章节,属于历年主观题考查的重点,无论是综合性还是难度,都是较大的,所以在学习中,应重点学习,重点掌握;对于主要变动章节,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会计考试常常对于变动章节进行考查;对于特殊事项章节,重要性相对来说比其他章节低,需要我们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

(二)熟悉考试规律,掌握做题技巧

会计考试并不是无迹可寻,相反,会计的题型都是有其特点与做题技巧的,平时在做题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提高自己的做题正确率;中华会计网校的一系列课程也会为学员传授一系列技巧,如高效实验班次下的习题强化课程、无忧通关班的习题技巧课程,知识与技巧并行,为您顺利通关保驾护航。

(三)2020年考情预测

会计考试也具有结合实务和时政热点的特点,我们不妨现在就大胆设想下2020年的考试,近期比较热门的新型冠状病毒,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国内也涌现了很多优秀的“房东”,主动的免除租户的押金,我们可以与新的租赁准则联系在一起;同时,这场疫情也使很多企业遭受重创,可能涉及债务重组的业务,我们可以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联系,对于教材变动章节,我们应熟练掌握。

同时,会计考试具有“重者恒重”的考查特点,对于重点章节,我们需全面准备,拿到大分值。

《审计》

我们可以将2020年教材的变动分为三个部分:

1.与“披露”相关的变动;

2.与收入相关的变动;

3.其他变动。

下面我们对变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一下说明:

1.与“披露”相关的变动

由于2019年4月10日中注协对关于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2020年教材根据这些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修订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涉及到的与“披露”相关的主要变动如下:

(1)“具体审计目标”中的完整性、准确性认定的含义新增对披露的考虑(第1章);

(2)在确定审计方向时考虑的因素,新增1条、修订1条与披露相关的事项(第2章);

(3)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考虑特定需要时包括的内容中新增1条、修订1条,均与披露相关(第2章);

(4)在项目组内部讨论中增加了对披露要求的考虑(第7章);

(5)何时实施审计程序考虑的因素中新增1条关于考虑财务报表的时间、尤其是披露的时间的考虑(第8章)。

(6)关于舞弊的项目组讨论中新增1点关于披露的讨论(第13章)。

(7)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对“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需要沟通的事项新增1条、修订1条,均与披露相关(第14章)。

解读:新增对“披露”的考虑,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如何对财务报表披露进行专门考虑,以促进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涉及到的变动大部分为细节性的补充,针对变动的地方需要考生加以理解,且在今年的备考中尤为关注对于披露的相关变动。这些变动在今年的考试中可能会在客观题中有所涉及。

2.与收入相关的变动

2020年教材根据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4号收入确认的内容对第9章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具体变动如下:

(1)“常用的收入确认舞弊手段”和“表明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迹象”几乎重新编写;

(2)“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分析程序建立预期值”的内容重新编写;

(3)“营业收入的特别审计程序”中除四种特殊情况确认收入的内容外,其他的内容重新编写。

解读:鉴于与收入相关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建议对这部分内容跟着老师的课件进行重点的学习。但这部分内容在考试中通常不会直接进行考查,主要是在综合题中体现,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也较为基础,大家可放心备考。

3.其他变动

除上述两种变动外,其他的变动主要是对教材中不严谨的地方进行修正、重新编写或删除。具体变动如下:

(1)实质性分析程序的定义中,将“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修正为“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第3章)。

(2)将“当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时”对缺陷的界定由“重大缺陷”修正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第7章)。

(3)对与财务报表编制完成阶段相关的实质性程序的表述进行了完善(第8章)。

(4)删除了针对存货的一般审计程序中的“实质性分析程序”的内容(第11章)。

(5)内审活动重新编写,在确定是否利用内审工作或提供直接协助时,将考虑因素中的“涉及判断的数量和金额”均改为“涉及判断的程度”(第15章)。

(6)“项目组内部复核”中的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删除了部分内容。(第18章)

(7)重新编写“针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考虑内容”(第21章)。

解读:与存货相关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分析存货周转天数来评估存货的重大错报风险,这部分内容略偏会计方面的知识,2020年将这部分内容删除,这对广大考生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内部审计活动的内容可能会在客观题中涉及,考生需关注该部分内容。将“涉及判断的数量和金额”改为“涉及判断的程度”,更加强调了在审计过程中对职业判断的运用。“项目组内部复核”删除了两句话,对考试的影响不大。重新编写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考虑内容,可能会在客观题中涉及到,考生应对这部分内容进行关注。

《税法》

从教材调整来看,税法增加了大量非常重要的新政策,这些内容必然会影响我们2020年考试的命题。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2020年税法教材的变化:

一、整体变化

整体来看,今年税法教材的章节结构未发生调整,仍然保持了14章的内容,在前几天的大纲解读中,我们已经提醒大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小税种的一些重要变化,除了上述调整之外,教材中的下列变化同样不容小觑。

二、部分调整重点

提醒2020年的税法考生注意教材以下几章的变化:

(一)第二章增值税法

在大纲解读中,我们已经提醒大家注意,增值税最大的变化是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政策涉及税率调整、取消不动产分期抵扣、增加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增加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以及进项留抵税额退税等,这些政策都非常重要,必定会成为今年考试的重点。同时,大纲解读中,我们还详细介绍了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需要引起大家特别的重视。2019年以来,进项税额抵扣出台了大量新增政策,除了抵扣范围扩大外,还取消了原360日内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的规定,这些内容都在我们教材中有所体现。调整之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如下:

其中特别留意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新政:

除了上述重点内容的调整之外,2020年教材在增值税中还新增了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规定等政策,对于这些新内容也要有所了解。

(二)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每年的变化都不少,2020年提醒大家注意下面的几处调整: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扩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政策如何与原政策衔接,与单位价值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叠加之后如何适用,这些内容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内容。

2.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全额扣除政策

2019年,我国在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这一系列优惠政策中涉及到的捐赠据实扣除,是近几年税法教材首次把全额扣除政策引入企业所得税讲解之中,要特别注意。

(1)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3.永续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按债务核算: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按权益核算: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个税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根本性的调整,2019年教材中个税进行了大量的修订。今年个税在去年修订的基础上,又引入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政策。其中大纲解读中提醒大家关注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都在教材中进行了大篇幅的介绍。

除了大纲中已经介绍的学习重点之外,临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提醒大家注意区分下列汇算清缴中的小知识点,不仅有助于应试学习,而且您实际工作生活中办理汇算清缴时也会提供帮助:

除了上述重要调整之外,2020年税法教材还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35号政策,将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调整。这部分内容是历年税法学习的难点,

(四)小税种

今年小税种变动较大的部分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对2019年新实施的耕地占用税法和车辆购置税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这些调整将成为2020年税法考试客观题的命题重点。

第二,按新资源税法对第八章进行了调整。由于资源税法出台不久,还没有开始执行,许多政策尚不明确。所以教材难免会出现前后矛盾之处,大家学习资源税时,根据课程中老师的提示进行掌握即可,对教材矛盾和过时的政策不用深究,重点学习税目、税收优惠等最新内容。

(五)其他内容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其他章节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重点提醒大家关注第十三章的变化。2020年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变动最大的一章,新增了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纳税信用修复以及第八节“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节“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等内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例如:第九节“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可以按下面总结的内容学习:

其他变化之处不再一一列示,请大家跟随网校老师的讲解进行学习即可。

《经济法》

教材整体变动情况分析

为便于大家掌握教材变动内容,此处就关注度较高的部分进行系统性介绍,从而在学习具体规定之前对于今年教材的变动情况有一个总体性的了解。

(一)《公司法解释五》

今年的公司法律制度没有大的变动,但新增了一个司法解释。该解释主要条文分别对“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关联交易合同的无效与撤销”、“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切实提升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

(二)新《证券法》

2020年注会经济法最大的变化来源于第七章,其中新《证券法》的修订是重中之重。总体来看,今年的《证券法》修订之处主要包括:

1. 全面推行发行注册制度 

新《证券法》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强化了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同时,考虑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证券法》也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2. 完善证券交易制度 

新《证券法》取消暂停上市环节,触发条件的直接退市。优化有关上市条件和退市情形的规定;完善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规定证券交易停复牌制度和程序化交易制度。

3. 提高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新《证券法》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如规定了发行人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此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将新三板公司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强化董监高责任;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建立代表人诉讼制度、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等,不一而足。由于证券法修订条文众多,以下截取部分条文,以作参考:

(三)《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

第七章中除《证券法》外,今年教材涉及到证券法律制度还有一部“重量级”的法规进行了修订。从内容来看本次的修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二是将“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三是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四是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五是丰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监管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四)《企业破产法解释三》

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与目的,是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可以认识到作为破产程序中重要的一方——债权人群体,对破产程序的影响是巨大的;单个债权人可以启动破产程序及相关程序转换,债权人的集合可以决定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重整计划是否通过等等。因此,债权人权利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五)《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将取代之前教材中提到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主要从投资准入制度、投资促进制度、投资保护制度和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写。

《财管》

一、主要变动

第一章:对合伙企业的介绍进行了改写。

第二章: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进行了拆分;在降低短期偿债能力的表外因素中,删除了“经营租赁合同中的承诺付款事项”;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中,删除了“长期租赁”及其相关解释;金融负债的定义改写;“可持续增长率需要满足的假设条件”改为了“可持续增长需要满足的假设条件”;“运用电子系统预测”改为了“运用信息技术预测”,且相关表述改写。

第三章:调整完善了“流动性溢价理论”的表述,

第五章:第二节中“现金流入量”都改为“现金净流量”;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及回收期的定义进行了改写,公式由符号表示改成由文字表示。

第六章:债券的分类中增加一类,由6类变为了7类。

第八章:修改了后续期价值公式、股权现金流量模型和实体现金流量模型下的两阶段增长模型的表达式。

第十章:删除了“股票首次发行的程序”的全部内容;删除了股票“非公开发行适用的情形”,补充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普通股的发行条件”、“普通股的发行程序”和“普通股的首次发行”的相关内容;配股条件增加法律规定,删除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增加了“租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删除了“租赁的税务性质”判断的标准;“售后回租”改为“售后租回”,内容全部重写了,增加了“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第十一章:“固定股利政策”改为“固定股利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增加“图11-2稳定增长股利政策的”的对应图形。

第十三章:修改了直接分配法下“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修改了先进先出法下“本月投入本月完工产品数量”公式、“完工产成品”公式;新增分离点售价法及可变现净值法的计算公式;平行结转分步法下增加广义在产品的表述。

第十六章:计算利润的公式都改为计算息税前利润,增加安全边际量的计算表述。

第十七章:机会成本的定义改写;增加了单位限制资源边际贡献的公式。

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预算的定义改写

第十九章:将利润中心评价指标三种选择修改为部门边际贡献、部门可控边际贡献、部门税前经营利润,并增加了这三种选择的计算公式;新增三大责任中心特征对比表。

第二十章:披露的经济增加值,典型的调整中:删除了(3)收购形成的商誉这里的全部表述;更改公式,删除简化经济增加值下税后净营业利润计算公式中“- 非经常性损益调整项 x50%”;增加简化经济增加值下,税后净营业利润计算公式的解释说明:“企业通过变卖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在税后净营业利润中全额扣除。”

二、细微调整

第二章,增加了对资产周转率的注释,将报表项目中的“利润留存”改为“利润留存(留存收益)”。

第四章,到期收益率法下新增一年多次计息的公式和例题。

第五章:修改相关成本和非相关成本的举例

第八章:模型的适用性改为模型的优缺点及适用性。

第十章:非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改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第十一章,图形的序号发生变化。

第十三章:分录中的“产成品”改为“库存商品”。

第十四章:标准成本的制定中,将“数量标准”这个名称改为“用量标准”,调整了部分标准成本表格中指标名称;三因素分析法下新增了部分示例内容。

第十六章:“生产变动成本”“期间变动成本”“产品变动成本”改为“变动生产成本”“变动期间成本”“变动生产成本”

第二十一章:指标名称发生了变化, “变动成本”改为“部门变动成本”、“边际贡献”改为“部门边际贡献”、“分部经理边际贡献”改为“分部经理可控边际贡献”、“部门边际贡献”改为“部门可控边际贡献”。

其他章节无实质性变动。

《战略》

综合来看,整本书的变动比例在5%左右,整体变动并不大,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变动情况。

2020年教材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第一章战略与战略管理: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本章主要是表述上的变动,实质上没有变化。

第二章战略分析:本章内容略有调整。

本章的主要变化为:

1.调整PEST中的经济环境因素;

2.调整产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

3.竞争环境分析内容有删减;

4.删除市场增长率和市场占有率的关系表述;

5.新增、替换案例。

第三章战略选择:本章内容略有调整

本章的主要变化为:

1.删除新兴产业常见的早期进入障碍;

2.调整新兴产业的发展障碍;

3.分销策略中新增线上和线下分类;

4.新增、删除案例。

第四章战略实施: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本章的主要变化为:

1.矩阵制组织结构优点第三条、缺点第四条,表述上有变化。

2.改正市净率计算公式的分母,改为了“净资产”;

3.新增、删除案例。

第五章公司治理:本章内容略有调整。

本章的主要变化为:

1.删除“内部人控制”问题提出的背景;

2.“隧道挖掘”问题的成因部分内容有删减;

3.删除“隧道挖掘”问题表现中的小案例;

4.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内容重新编写;

5.新增案例。

第六章风险与风险管理: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1.将“气候互换”改为“期货互换”;

2.新增案例。

附录:新增3个综合案例。

总体来看,与以前年度相比较,今年战略教材变动较小。2019年教材字数为70.5万字,而2020教材字数为73.2万字,新增了2.7万字,主要是案例有新增,考试内容变动不大。

既然已经决定奔向注会的考场,就不要轻易放弃,不要被任何事情打乱自己的步伐,每天至少保证两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就是一场持久战,坚持下去,总会有所收获,相信您在2020年能够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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