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国家和广西师范大学相关文件和政策的要求,开展好线下复试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机构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
1、组建了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地理)等三个专业复试小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上线情况,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一志愿复试名单公示工作;
2、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3、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工作;
4、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3个招生专业(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045110学科教学(地理))均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分数线:
报考我院以上3个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B类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中的要求、并接收到我校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信息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名。
(二)我院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第一志愿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报到程序
1、报到时间、地点:3月26日8:30-12:00 、14:10-17:30。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理科综合楼四区407室。
2、缴纳复试费:18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加收100元/生。
3、考生资格审查,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要提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或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和定向培养协议书;
(5)在职人员考生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或证明。
4、复试材料审核:
凡是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弄虚作假获得复试资格的,复试成绩无效,我单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发放材料:
(1)调档函;
(2)双少定向协议书(针对双少生、少干生);
(3)复试安排;
(4)报到须知.
6、体检。
有一个月以内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不在我校进行复试体检(须出示报告原件)。
(二)笔试
1、笔试及面试安排
专业代码
及名称
笔试安排
面试安排
备注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⒈英文翻译(3月26日18:30)
⒉实验操作:环境监测实验(3月27日8:30)
3月27日
上午10:4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定
085700
资源与环境
⒈英文翻译(3月26日18:30)
⒉笔试:《资源与环境技术基础》(3月26日19:30)
参考书:《环境学》左玉辉、
3月27日
上午11:40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⒈英文翻译(3月26日18:30)
⒉《自然地理学》,参考书《自然地理学》伍光和
(3月26日19:30)
3月27日
8:30-15:30
2、面试方式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钟左右。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同时每个复试小组安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笔试,具体科目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如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具体笔试科目见《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两门加试科目考试须有两份试卷、两份答卷、两门成绩(记数字分值),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考生本人所填的信息为准,且不得更改。
(四)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等状况。
(4)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五)综合考核
1、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士兵计划考生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或保留学籍一年治愈后注册学籍。
四、其他工作
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联系办法
1、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3695162 联系人:刘老师
2、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3、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4、校纪监电话:0773—3696677
5、学院纪委电话:0773-3697268
六、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