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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历年真题+章节知识点+名词解释+意向考点串讲

00261行政法学自考复习资料,选自教材〔行政法学 2012年版〕

作者: 湛中乐

ISBN编号: 9787301204054

出版社名称: 北京大学出版社

复习资料包

00261行政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内容包括主观题(名词解释+简答)、章节知识点、题库(押题、模拟卷)、串讲和2010-2022年00261行政法学历年真题24份(真题会持续更新,部分考卷可能会没有答案)。

部分知识点预览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法的渊源 :一般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1) 行政行为的内容: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接受审计监督、纳税、行政拘留决定);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2)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公定力(不论其实质是否合法,都要求予以尊重)、确定力(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拘束力(所有的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力(自觉履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的主体: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 听证程序 。

行政的含义: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公共行政: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管理和服务;私人行政: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

行政法的分类: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②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实体行政法、程序行政法;③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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