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特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参评范围
我校招生计划内学籍正常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区分录取类别。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一)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受到处分者;
(二)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者;
(三)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四)参评学年休学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2021级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1.8万元/人、1万元/人。其中一等奖学金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奖励硕博连读学生,二等奖学金按照录取成绩排名选拔,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覆盖率不超过 80%。
2021级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1.2万元/人、0.6万元/人、0.3万元/人,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推免生,二等奖学金奖励一志愿报考录取学生的前20%,三等奖学金奖励获奖覆盖范围内的其他硕士新生,奖学金总体覆盖率不超过全体全日制硕士新生的60%。本年度学院有75个三等奖学金名额,经评审委员会商定,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半给一志愿考生按照录取成绩排序;一半给调剂生,按照统计学和应用统计、数学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并按照录取成绩排序。
(二)优秀奖学金
除一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优秀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8万元/人、1.2万元/人、0.6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4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万元/人、0.6万元/人、0.3万元/人、0.2万元/人。
三、评选细则
A、硕士研究生(老生)
由于不同专业选课情况具有一定的差异,根据专业特点以及学生选课情况,将学生分为四个大组:
数学组:(包括5个专业)数学教育、数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统计学组:(包括1个专业)统计学
信息技术组:(包括2个专业)数学与信息技术、计算数学
专硕组:应用统计专业
成绩计算规则:
注1 相同性质的科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门最高的,比如泛函I和泛函II,只能选一门进行计算。
注2 基础课的相对成绩算法:学生每门课的成绩按照“标准成绩的标准正态分布函数”来计算,即
学生本门课相对成绩=Φ(标准成绩)
其中(1)标准成绩 =(学生成绩 – 本门课平均成绩)/全班标准差,(2)Φ(x)表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比如:一位同学的成绩为90,本班的平均分为85,标准差为5.5,则该同学本门课的相对成绩为
注3 今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评审。
B、博士研究生(老生)
学院评定:
(1)数科院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博士分组答辩,按照申请人研究成果进行打分评定,确定奖学金等级;
(2)若之前已经获得校级或国家奖学金,将不能使用上次评奖时的科研成果和论文;
(3)评奖时的科研成果和论文必须是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
(4)本年度博士奖学金按照100%覆盖的原则,按照已发表文章的情况评委打分排序确定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拟获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8日至12日下午17:00前。
如有疑问,可于公示期间反馈到新教二楼422办公室张老师处,电话:68903093。
请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二、三年级硕士以及二、三、四年级博士填写附件2 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 纸上,申请人手写签字、导师签字后于11月11日中午11点前交到新教二楼42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