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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具体参见《2024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时须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并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请考生按照分省计划报考。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 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按报考点网报公告执行。

   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1.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请在下载的准考证中查看。

   2.复试安排请于2024年3月下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看。

四、体检

   1.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当年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规定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邮电大学各硕士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

基本学制

硕士

(全日制)

025400国际商务

24000元/生学年

2年

035101法律(非法学)

12000元/生学年

3年

045300国际中文教育

15000元/生学年

3年

055100翻译

10000元/生学年

2年

055200新闻与传播

10000元/生学年

3年

125300会计

35000元/生学年

2年

135700设计

20000元/生学年

3年

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专业

8000元/生学年

3年

硕士

(非全日制)

125100工商管理

69000元/生学年

2年

125200公共管理

28000元/生学年

2年

125601工程管理

48000元/生学年

2年

135700设计

30000元/生学年

3年

 

七、奖助体系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奖助类别

名称

金额

(万元/人/年)

覆盖范围及比例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0.6

100%,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

助研津贴

工科类,人均0.6万元/年

数理、经管、人文类,人均0.4

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科研和实践情况确定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

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

一等

0.8

70%

参评范围及比例参见相关实施细则

二等

0.4

 30%

社会及企业奖学金

按照协议执行

 

八、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s://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教一楼314室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邮 箱:yzb@bupt.edu.cn

十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教务科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10-62282163

教二楼425室

(西土城路校区)

电子工程学院

010-62283720

教四楼431室

(西土城路校区)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010-62282679

教三楼810室

(西土城路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10-66605992       

网安楼314室

(沙河校区)

人工智能学院

010-62285128

创新楼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集成电路学院

010-62286875

科研楼121室

(西土城路校区)

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

010-66605530

邮政楼310室

(沙河校区)

经济管理学院

010-62283397(学术学位)

经管楼216室

(西土城路校区)

010-62282069、010-62283277

(专业学位)

经管楼201室、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理学院

010-66605855

理学院楼321室

(沙河校区)

人文学院

010-66605014

S2楼514室

(沙河校区)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010-66605667

数媒学院楼207室

(沙河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66605227

S2楼227室

(沙河校区)

教育技术研究所

010-66605014

S2楼514室

(沙河校区)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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