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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

青科大学字〔2024〕38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研究生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兼具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选树典型,激励学生,结合《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21〕41号)和现阶段研究生管理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高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考核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 85 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补考或重修成绩不作为参考依据;(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钻研,注重提升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宿舍舍长、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校(院)学生社团会长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的学位课程考核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认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师生的认可与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1.受到党、团或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或之前受处分仍未解除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者。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按在籍高年级研究生数的10%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在籍高年级研究生数的3%评选;

(三)研究生人数较少,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5:2024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需制定本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并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审细则与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并上报学生处备案。各学院根据条件推举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二)在同一次评选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得重复获奖。

(三)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名单(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二)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三)《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签章版)

(四)《附件3:2024年优秀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2024年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五)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成绩单(纸质盖章版)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联系人:郭蒙蒙 88957978

六、评选工作举报监督方式

纪委监察室:0532-88956976 邮箱:qdjw@qust.edu.cn

学生处: 0532-88957978 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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