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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学科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草学专业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1分,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农艺与种业领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1分,英语二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均为200%。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与加分资格

1.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生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5)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的请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未取得毕业证(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7)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2.加分资格

加分资格详见《青岛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三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综合测试的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与英语听力与口语合并进行,原则上面试时间为1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5分钟,累计15分钟。其他批次(调剂)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

(1)英语听力与口语

复试小组人员与考生以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查。

(2)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见下表。

现场复试专业课复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网络远程复试专业课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试题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思考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若有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资格审核时一并出示,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联系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具体安排

以下为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1. 一志愿复试总体安排

(1)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地点为青岛农业大学城阳校区科技楼3027。

每场次点名及等候地点为科技楼3022,该场次考生可在等候室等候面试,手机及其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资料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交至指定地点。每位考生面试结束,请立即离开学院,勿返回等候室,禁止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内容,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考试题目。

2. 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与信息核验:时间:2023.03.31 8:30-9:00

地点:科技楼3027

要求: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

(2)专业课考试:时间:2023.03.31 9:30-11:00

地点:科技楼3027

(3)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2023.03.31 14:30-16:00

地点:科技楼3027

3.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要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

(2)复试准备期间,务必手机通讯畅通。

其他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9)。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英语二不可调剂到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36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6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中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满分均为100分,按相应权重(见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折算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1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排名;初试总分相同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初试总分和初试英语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含调剂)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青岛农业大学草业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邮箱:cyxyyjs@126.com,电话:0532-5895790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草学、农艺与种业领域(草业方向)。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在青岛农业大学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和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进行培养。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学校和学院的联合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本方案由草业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草业学院2023年3月29日    

草业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供附件材料青岛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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