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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校属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教学厅[2017]13号文)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2:长理工大教〔2016〕33号)学校有关推免生工作文件精神,请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我校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二、组织机构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本科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2人,研究生院2人,学工部1人,团委1人,监察处1人,具有教授职称的教授4人组成,共15人。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1人、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1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1人、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1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1人、教师代表2-3人,共5人或7人组成。名单应以学院文件的方式报教务处备案。三、推免生资格请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3号)及其相关附件进行推荐评审,其中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请按照长理工大教〔2016〕33号文的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推免生候选人附加评分细则请依据〔2016〕33号文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候选人附加评分细则》。四、推免生计划国家下达给我校2018年推免生限额为111名,学校按1:1的比例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如果各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分配的指标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五、遴选程序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1.2017年9月11日前,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公示无异议并报教务处备案。2.2017年9月13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交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和扫描或复印件,学院严格做好学生提交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实工作(对〔2016〕33号文中第七条推荐条件和第八条规定的平均成绩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0%以内排名推荐的证明文件,及其该文附件1和附件2提供入围推荐和加分的证明材料重点核实),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把关,所有复印件必须有学生本人承诺真实、原件和复印件核实人签“已核实”且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将上述所有申请文件存档备案,待查。3.2017年9月18日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排名、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及其相关资料公示3天无异议,并将《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等已核实签字的复印件,《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教务处进一步审核备案。4.2017年9月19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于审定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的限额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2017年9月19日前,教务处将推免生的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6.2017年9月20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7.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于每年9月底至10月中旬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8.我校推免生工作进程请查看《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推免生工作进程表》(附件6),请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推免工作。六、工作要求1.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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