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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体2024级研究生新生和2023、2022级及往届在籍研究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和学年注册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

(一)注册范围

1.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2.2022、2023年已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现申请恢复入学资格者。

(二)工作要求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长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查看有关证件,据实填写《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核实入学资格:各单位根据202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实际情况审核入学资格,填写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备注按时报到、暂缓报到、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况)。

①按时报到:如符合入学资格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已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②延缓报到:如符合入学资格,因事或因病推迟报到,需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报研究生院,已交清学费,可暂缓注册学籍;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无正当理由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③保留入学资格:填写具体原因,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相关证明,并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合同书》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④放弃入学资格:填写具体原因,提交《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⑤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已汇总,如符合入学资格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已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⑥取消入学资格:不符合入学资格,录取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相关申请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公开-常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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