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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成立“长江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部常务副部长、党委书记、附属第一医院、附属荆州医院及医学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长江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由学部纪检委员、行政副部长、附属第一医院、附属荆州医院及医学部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3.成立“长江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并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遴选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4.复试工作小组须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留存时间至少1年。

三、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条件的考生,所有材料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发到指定邮箱,集中审核。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告为准。

四、复试名单及分组

1.复试1组:包括基础医学(学术型)及临床医学(学术型)一级学科下各方向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

2.复试2组:包括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各方向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包括面试和笔试,由考生到指定的考场进行现场考试。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复试,其他考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医学部后续网上公告。

1.复试1组:基础医学(100100)全日制、临床医学(100200)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3月31日9:00-17:00进行面试。

2.复试2组:护理(105400)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3月31日 8:30-10:10进行笔试;4月1日-2日 每天8:30-17:30进行面试。

考生复试当天需提交《长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附件1),复试顺序由抽签确定。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笔试地点:东校区13教A203

面试地点:东校区14教东502、南615、南507

(三)考生资格审查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复试前签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本人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53251859@qq.com。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须加盖来源学校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PDF文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3.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调剂生的复试工作参照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推免生

2023级推免生不再参与复试,按相关程序予以录取。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护理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英语》,总分100分。

其他专业无笔试内容。

(二)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和技能操作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英语能力测试:英语语听说及阅读等能力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衡量情况。

4.技能操作考查:仅针对护理专业考生。考核项目范围为基础护理学技能操作,随机抽取案例,根据案例信息及提问,判断应开展的护理并执行。

七、复试成绩计算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 +英语语能力测试×30% +综合素质考查×20%。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2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 +英语能力测试×12% +综合素质考查×8%+护理技能操作考核×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九、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在医学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间,凡对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有质疑的考生,可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十、复试费

复试费每人100元,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3)。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十一、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考生咨询及监督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14号教学楼医学部东108办公室

咨询联系方式:班老师,0716-8062635,53251859@qq.com

监督与投诉方式:张老师,0716-8062619,87262135@qq.com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gs.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医学部网站:http://med.yangtzeu.edu.cn/

我校及医学部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医学部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医学部

                                                  2023年3月27日

附:医学部2023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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