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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测试版)

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0号),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选拔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云怀 

成 员:胡宝山  李泽全  谢昭明

秘 书:罗  平  刘  姗  覃  彬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每个专家组由7人组成,包括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1名专家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同时,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综合考核专家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合并一同开展复试,两组专家各自履行考核职责,不相互参与评分和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9名(含前沿交叉研究院单独指标9名,其中学术型128名、专业型61名),少高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类型待定。目前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研究生46名,专业型4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统一笔试与若干专家组面试相结合。

时间:4月6-7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地点:学院多媒体教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LC202)。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材料参见“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学院无二次划线。

(3)按照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等,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当天在学院张贴栏上公示。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 150 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缴费地点:学院财务办公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LC205)。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大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1)复试时间:4月7日(星期五),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人证”识别,人证识别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笔试时间:上午8:30-11:30(要求见招生简章,4月6日下午资料审核时,考生需关注考场通知)。

面试:下午13:00:在化学化工学院2楼现场随机分组并等待面试。

下午13:30:分组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思想品德等)。

(2)复试流程:

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主动放弃的考生须在4月6日前提供本人签名相关申请材料。

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候考区考生待复试老师叫号后独自进入面试考场。每位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并全程接受身份和环境检查,面试时间不少于 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对任何考试违规者,取消复试并进行相关处理。

(3)复试内容

1)含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

2)复试当天,面试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本组试题,考生随机进入复试组答题,由面试小组组长传达试题内容给考生,考生作答。

3)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复试,除上述“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外,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排序规则:

根据专业类别,按照“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体检:

确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总分100分,小于50分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总分100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总分100分,小于50分为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公示: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示(http://hgxy.cqu.edu.cn),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预计公示时间为4月10-13日。

2、导师分配: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3、复试监督申诉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遵守回避原则,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联系电话: 023-65678938,邮箱:1342683343@qq.com),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必要时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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