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2025年我校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简称“推免生”,包含我校5+3一体化转段学生)人数、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见后续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学校将于近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025年接收推免生研究生的学院和导师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时间安排
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和申请学院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四、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学院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二)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
我校5+3一体化转段学生无需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报名,只需要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录取通知。
其他推免生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各学院收集推免生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和学院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学院、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一体化学生可跨学院、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学院复试、公示
我校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方式不限,学院按专业(也可按方向)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详情请及时查看各学院官网通知,咨询学院。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
(四)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学院要求根据志愿顺序分别参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的复试及录取。
五、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其他
1.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本科毕业的5+3一体化学生转段。
2.其他未尽事宜将按《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