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正式公布其中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共有469个想报考的战友们千万不要错过。注意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此类人员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专门职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22日16:00
【报名地址】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
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至22日18:00
【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报考者
请于2024年3月11日9:00后
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下午
2:0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15-6:45 《申论》
(含《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
《公安专业和申论》)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考信息查询
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
或微信公众号
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
和报考资格条件
广东组织工作网
https://www.gdzz.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hrss.gd.gov.cn
广东人事考试网
http://rsks.gd.gov.cn
“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
微信公众号
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
也可通过登录
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进行查阅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过程中
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缴费时间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2日18: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2日18:00。
已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者,需于2024年2月23日9:00至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的,需签署考试承诺书;确认放弃的,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返考试费用;未进行确认的,正常安排考试(后续不再接受退费申请),如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材料将如实记录此情况。
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和申论》。
2.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 下午
2:0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15-6:45 《申论》(含《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专业和申论》)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成绩×6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专业和申论》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同一职位(组)招录人数1~3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人数4~5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分别为笔试成绩前10名和前12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法院、检察院及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部分招录职位(见职位表)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2.集中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为《公安专业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