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可能都听过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公务员有优待政策,但是具体有什么优待又说不上来。鉴于近期咨询这方面问题的小伙伴比较多,所以小编今天跟大家科普一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通俗地讲,就是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以后,在大二、大三的时候选择入伍、参军,退役后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2018年建军节前后,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大就业支持力度:
①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②定向考录和优先录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③扩大基层公务员招录数量。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逐步扩大招考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早在2013年国务院和军委就于7月10日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在国考中得到了坚决贯彻落实,在各省的省考中,也被忠诚执行。
加分情况有,但是少,而且是个别省份。
2019陕西省考,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加分的范围条件和分值:
符合《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2011年-2018年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级单位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
荣获由师、旅级单位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
荣获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
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2019青海省考,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现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公务员的优待政策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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