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两点提示
首次申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前请先完成以下流程:
组建工会并到公安局刻制工会印章。
组建工会流程
刻章流程
刻章咨询电话:7703573
组建工会请联系上级工会
办理申请、年检、变更《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请到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收件截止时间16:30)
办理地点:湖里区华光路2号,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一楼办事服务厅“工会法人资格”窗口
乘车提示:可乘坐39、80、107、113、137等公交车到嘉园路站
咨询电话:0592-5096598
提
醒
1.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请、年检、变更、遗失补办需要准备的材料不一样哦!
2.请勿更改表格格式,可打印后填写,表格不符不予办理,填写规范和表格格式见范本(点击下载各类表格及范本)。
01
申请
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
申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02
年检
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
※请根据不同版本的证书提交相对应的年检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年检所需材料
▲新版证书(右上角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一份;
2.年检申请表需工会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工会章,并经上级工会审查后加盖上级工会章;
3.最近一期工会经费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或登陆厦门国税网→我要查询→缴费凭证→地税→征收项目:其他收入→打勾→打印,如下图);
4.上级工会关于该届(有效期内)基层工会选举结果批复的批文复印件一份;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6.《工会社会团体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说明:此证书于2017年7月7日之后取消,如所持证书发证日期在2017年7月7日之前的单位需要交回此证,若遗失需要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