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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2.学院成立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成  员:包括学院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承担本学年该年级教学任务的3名教师代表等7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成  员: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具体指标见推荐方法。

4.推免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若报名参加推免生为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要实施回避制度,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参加的要主动报备,学生本人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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