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
(三)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一)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三)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底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调剂考生:拟4月中旬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全日制专业及工程管理硕士(MEM)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六、复试工作实施
(一)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三)复试考查要求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