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四证”。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研制生产,首先需要拿到军方、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 ,我们称其为“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包括:
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简称:保密认证;
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
4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军工四证”由不同部门负责审查、认证 。
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负责;
2、 “保密资质认证” 由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负责;
3、“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 由国防科工局负责, 同时需要征求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意见。
军品生产并非总要拿齐“四证”,视企业军品任务类型而定。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军品任务的差异将“军品承制单位资格”分为“三类”,各类企业的军工资质认证流程各异。
“一类”企业承担武器装备总体、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等任务,认证过程最复杂,需要获得全部“军工四证”。
二类”企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外的技术简单的军品,只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许可审查和强制性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需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在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审核),在一定条件下,只与采购方签署保密协议,不需要申领保密资质。
“三类”企业生产“军选民用产品”,除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外,不需要其他认证。
今天先为大家介绍的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2、《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3、《GJB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特殊装备承制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法行为;
6、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
7、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规定的其他要求。
审查认证机构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申请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财务审计报告;
8、其它有关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单位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外资控股的企业;
3、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4、其他不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