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博士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现将我校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
二、填报要求
博士生导师的详细信息数据根据《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以下简称采集项说明,附件1)进行填报。具体要求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说明,并严格按照采集项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填报。
2.通过“博导信息采集表(附件2)”填报,附件中总共包含5个表格(表1-5)。其中,2021年和2022年评聘的博士生导师按要求填写表2-5,表1无需填写;2023年评聘的博士生导师填写表1-5。
3.因学校最终通过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切勿更改或删除表格的数据列及字段格式,部分单元格需按下拉框选择内容(如“国家”、“证件类型”等,如无下拉框显示则可能是打开的软件版本问题),其他单元格需手动输入的必须按码表填写,务必逐个对照附件中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
4.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统计时间段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三、采集程序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督促博士生导师完成填报,并将个人填报的表汇总到相应总表。
2.10月22日前,各学院将各总表(表1-5)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cjlu.edu.cn,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数据将作为教育部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和导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严格把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和漏填漏报,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周艳,86836092,明德北楼407。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