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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2025年高考实行“3+1+2”模式!

今天(6月27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辛华出席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介绍,6月22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系统谋划。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科学安排。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自2014年浙江、上海启动首批改革试点以来,高考综合改革已经经历了8年、21省的探索与实践,制度的设定已日臻成熟。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刘国中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行部署。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赵一德省长为组长的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专题研究。在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完善了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实施细则,规范了高考加分政策,合并了本科二、三批次等,为有力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组织专家赴先行改革省(市)学习借鉴经验,深入我省各市、县(区)教育局、高中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近60余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校长老师、家长学生的意见建议,50余次易稿,最终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并全流程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省政府常务会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教育部完成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调研指导的基础上,最终《实施方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整体实施。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给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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