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复试具体情况,现将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录取条件
1.专业创作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168分。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专项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6.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拟录取计划执行原则及办法
依据《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分表》,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未完成的计划由学院统一调整。
其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方向公布的拟招数为2人,符合拟录取条件1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将未完成计划调整至艺术管理研究方向。
三、其他事宜
1.《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详见文末。
2.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安排体检(含推免生)
主要体检项目: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等),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4月30日前递交到招生处(面交或邮政邮寄均可)。
3.调档函(含推免生)(附件1)
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自行上网下载“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商调函”。
本校应届生:商调函直接交于本科培养单位。
校外应届生:商调函直接交于本科培养单位,毕业时学籍档案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往届生:本人的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4.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附件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自行上网下载“西安美术学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四份)”,须先与本人工作单位完成手续后,在4月25日前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5.本办法由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院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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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029-882223**、88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