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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相关信息修订的通知

关于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相关信息修订的通知

各专业学科组:

为提前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目录审查

1.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基础进行修订。

2.根据学校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附件1),对各专业的基本条件是否达标进行自查。如果导师组成员发生变化,不能满足硕士点导师人员及职称构成的最低条件(各招生专业应当至少有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导师),该专业将不列入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3.根据专业新增情况、研究方向名称调整情况(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经过导师组内充分交流讨论、研究后确定)、初试科目情况、复试科目情况、招生计划情况、专业就业情况等,填写《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信息表》(附件2),经导师组组长及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才能报研究生院(无变化的专业也需填写)。

二、专业概览审查

1.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概览(附件3)为基础进行修订。

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属一级学科”以现行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3.“导师组成员”不得与其他招生专业交叉重复,即一名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担任导师(专业学位除外)。

4.“导师简介及主要研究领域和近期代表作”及“学科专业简介”如有新增或变动的,应仔细校对并修订,将有变动内容的电子版报学院邮箱。

5.导师照片如有变动或新增,应以图片格式文件(原图)单独存放在文件夹中,照片名以导师姓名命名,压缩并和需要修订的专业概览内容一起发送至学院邮箱。

提交截止时间:6月25日17:00前。

学院邮箱:807831903@qq.com

附件:1.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

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信息表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信息表(8).xls

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概览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1日

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

二级学科的设置与调整须在一级学科层面统筹考虑,要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一级学科的整体发展,有利于增强学科的特色和优势,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相适应。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一支知识、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独立拥有至少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教师队伍(不得与本一级学科下其他二级学科的教师重复),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应具备设置二级学科必需的学科基础,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近5年来,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承担至少一项国家、省部级的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制定有本学科较为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能够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全部课程,具有培养研究生必需的场地、设施和中外文图书资料。

四、所培养的人才应有较强的社会需求,就业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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