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
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材料工程(08560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1,本人2)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5.考生外语申请条件。
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三、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3月28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4月1日9:00—4月2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日9:00—4月3日12:00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考生须于2024年3月12日—3月28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后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样例见附件),文件以“姓名-证件号码”命名。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
8.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报考”并获得2封专家推荐信(附件4)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导师提供的意向接收信份数不能多于导师剩余指标的2倍。
(二)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4月1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月2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学院资格审核。
(1)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2)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者已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进行形式审核及评议,学院资格审核结束后,确定考生复试资格,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综合考核的考生。
3.邮寄材料。
考生将以下报考材料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邮寄至学院。学院在2024年4月3日-4月12日(该时间为材料接收时间,要求顺丰寄送)寄送到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纸质版材料清单(共计13项)
(1)博士报名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
(2)个人报考信息和前期成果清单(附件2);
(3)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必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认识部门公章。(附件3);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一位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另一位为博导(非申请人报考导师));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附注册学期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军人需另附军官证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参加学校英语水平考试的成绩截屏版等。
(10)成果证明材料:
①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② 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11)报考导师的《报考导师推荐信》(附件7)(报考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将原件或扫描件转给考生);
(12)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8);
(13)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9)电子版发至liangyan04@nwpu.edu.cn邮箱,此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4.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公字楼321室
联系人:梁艳 联系方式:029-88494306 邮编:710072
邮件备注: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五、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学校资格审核后公布)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每部分满分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占总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总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70%。
六、录取工作
1.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2.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报考导师环节流程及要求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意向报考导师确认是否同意接收,导师只可在分配至本人的招生指标数内接收学生。学生在获得报考导师同意后,将所确认的导师信息在报给学院人才培养办。
4.拟录取结果公示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办审查。拟录取名单将在材料学院网站学生公告栏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录取原则
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学院对于复试过程中的方案、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材料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需保证所填信息的准确无误,特别是一些关键信息:身份证号码,本科、硕士学位证书编号,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编号,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信息,应届硕士须填写在校学号。由于这些信息要上报国家备案,不填或错填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均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含工程博士),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享受奖助学金。
3.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重复录取的考生,录取信息无法通过录检上报,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未尽事宜,由材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494306 邮箱: 发至liangyan04@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申请材料目录表
附件2:个人报考信息和前期成果清单
附件3: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4: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附件5: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上传材料PDF样例
附件6: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
附件7:报考导师推荐信
附件8: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
附件9: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