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  > 南昌大学行政管理方向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行政管理方向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受公共管理学专业(行政管理方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和2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主要研究方向:01 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

三、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

公共课及部分专业课进入手机版学习通进行学习,部分专业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或自学进行。

五、考试:

01 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02 公共管理学在职研究生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六、考试大纲: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俄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七版;

法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五版;

德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德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日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日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公共管理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第三版;

七、证书发放:

在我校学习年限期间按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可由我校颁发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同等学力申硕按照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八、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