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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项目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旨在强化本科生研究性学习、自主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等综合能力,全面推进本科生“尽早进实验室、尽早参与科研(创业)团队、尽早入项目组”,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程与课题相结合、专业发展与交叉学科相结合”,构建“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于新时代行业发展、服务于大药学专业教育规律与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选题应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项目深度适宜,符合本科生学业发展实际。

(二)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选题强调从商业基本素质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应符合学科、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三)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前期形成一定验收成果的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本科生占比不低于一半)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明确成员分工,以此为基础开展公司注册(法人代表为项目组成员)、商业运营等实践活动。

       三、项目来源

       大创项目按照自然年度开展申报工作,分为已有项目和新申报项目两种形式。

      (一)已有项目

         2023年12月,由教务处在2023年度大创结题优秀项目中进行遴选,择优立项为2024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应出现较大变更,研究内容应属于前期内容延伸、拓展;项目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组内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但应保留核心骨干成员。

        国创项目申报时,需填报可考核、可量化的预期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成立公司等细化指标),作为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重点指标。

       (二)新申报项目

        1. 教师指导选题

        1.1 校内教师指导性选题

        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和科研情况及近期研究方向拟定题目,供学生选择。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应避免选题过大、过难。

        1.2 产业命题实践类选题

        分为校外实践型和校内共研型。

        校外实践型:根据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及非涉密科研内容确定选题,供学生选择;项目组成员利用课余或寒暑假时间进入合作企业开展项目实践;项目管理和人员管理由企业直接负责;课题经费参照校内标准,由企业承担。

        校内共研型:校外企业在校内大创系统发布选题,由校内教师予以响应。待双向甄选结束后,企业与选定教师双方签署课题共研协议,以横向课题立项,确认共研周期(建议一年期或两年期)和验收考核办法,研究经费由企业配套。校内教师负责组建学生大创团队,组织其进入校内实验室开展研究,并在系统中填报成员信息,初期检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由校外企业自行认定,最终结果需报备学校教务处。

        2.学生自拟选题

        旨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本科生科研志趣和潜能。一般由学生结合专业或社会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发明设计、社会调查等实践训练,或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或提出一项商业计划,模拟企业运行、开展创业实践等。

       四、申报要求及原则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应由非大一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名本科生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毕业(实习)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二)项目团队要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每个项目团队学生数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合作。

       (三)每个项目设1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认真负责、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在同一年度内,每位教师仅能指导一项大创项目。

       (四)对于2023年度在省级及以上学科(双创)竞赛、省级毕业论文(团队)等获奖师生(附件1)或完成科技成果转让公示的教师,各管理方可以对其项目检查、验收评优、下一轮次国家级大创立项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先权。

       (五)本年度项目仅可申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三种类型之一,不得同时申报,不得以相近题目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须遵守学术诚信与规范,若出现重复率检测不合格、知识产权信息存疑等情形,申报项目将不予立项。

       (七)上一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终止、结题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考核中个人评审不通过者和申请延期的项目组成员,当年不得申报。

      五、项目管理

大创项目管理分为项目申报、立项启动、初期检查(拨款)、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五个环节。

      (一)时间和工作安排

预计时间

各环节工作

2023年12月

项目申报:信息发布、学生报名、项目组队、教务处开展申报材料预审

2024年1-3月

立项启动:各项目组根据申报计划开展前期工作,提交立项申请书,各管理方开展立项审查

2024年4月

初期检查:教务处分配名额,各管理方组织项目校级省级评审,通过者获得经费资助

2024年9月

中期检查:各管理方检查所管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含经费使用情况),教务处抽查各项目组大创记录本

2024年11月

结题验收:各管理方组织结题及本年度成果认定,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可申报下一年度国创项目

        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如因实验室改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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