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公布至今,有不少小伙伴来问细则怎么实施……在正式政策出台之前,我们只能等待!
不过,一旦有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和大家分享哦!今天先来和大家聊一聊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那么有人问了:
哪些人可以扣除3600元呢?
根据规定,有两种人可以使用该专项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
一般称呼为「XX师」,属于技术层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包括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通常通过鉴定或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一般称呼为「XX工(员)」,属于操作层面。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 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这份目录对于我国现行职业资格的分类,正是按照上面两类来分的,共计140项。详细信息如下:
展开全文还有一点要注意,《暂行办法》还规定了专项扣除的年度是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拿到证书的当年可以抵扣)。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引入了职业资格概念,因此纳税人应当了解国家职业资格的类别,并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享受税收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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