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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苏州科技大学 音乐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录取考生的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全面衡量,确保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确保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有序推进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与处置,切实保障复试工作安全有序。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的工作职责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音乐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2023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复试人选

1.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因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复试按照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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